近期發現許多試驗案未如期繳款,目前採取的措施為:
臨床試驗中心每月初會提供試驗經費核銷情形給負責案件之SC進行核對,若經費低於10萬請SC提醒試驗案負責經費的窗口與臨床試驗中心聯繫進行經費核對並完成後續期款繳交。
1. 若經費低於10萬,會通知負責案件之SC也會同步通知PI,若經兩次提醒仍未繳交,會關閉該案件核銷系統,會影響受試者返診權益,故請務必準時繳交經費!
2. 若試驗案件編列每年須繳交之藥品(產品)管理費用,計算方式依據合約簽署日為起始日,逐年於該日期到期前繳交下一年度藥品(產品)管理費,若經臨床試驗藥師提醒三次未繳交,藥局將暫停提供藥品。
例:簽約日若為2025/01/01,第一期中繳交的為第一年藥品管理費,於2026/01/01前需繳交第二年藥品管理費,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