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5 即日起將試驗案自費價公告於官網上,供各廠商查閱以利填寫報價單,若對此有疑問可再來信尋詢問。
2024/11/15 公告
2024/11/05 即日起新報價之報價單,不再收取監測訪視(Monitoring Visit, MV)、Inspection、Auditor相關費用。
2024/11/05 雙和醫院公告後適用,雙和醫院保有變更之權利。
1.分期期款規範最高4期,若有特殊需求最高可分6期款(例:全部經費扣除第一期款/4=每期應繳費用,每季進行支付,若有特殊需求請來信並在報價單上備註)。
2.若原報價單經費因醫療相關費用逐年增加,需根據實際支出情形進行報價單變更及費用支付。
3.第一期款必繳交「第一年藥品管理費」+第一年藥品管理費15%(以上為不退款項目)
※若此試驗已經送審合約簽署完成此費用即不退款
§舉例:第一年藥品管理費+第一年藥品管理費15%
= $40,000 + $40,000 *0.15 = $40,000 + $6,000 = $46,000
4.第二期款需於試驗開案後(SIV完成)至第一位受試者ICF簽署前務必繳交完成,未繳款試驗無法進行任何請款核銷。
5.第2(i)期及以後各期款編列方式:(Ai+Bi+Ci+Di)=該期(i)款需繳交之費用,請於註解處說明每期款編列金額。
例:第二期款包含:A人事費10萬元+B醫療費10萬元+C實驗室證書費。
每期支付款項目皆需外加收取15%行政管理費(Di)),行政管理費繳入後概不退款,每筆行政管理費之計算方式為:當期繳入經費*15%=當次需外加收取15%行政管理費,例:當期預繳入經費100,000元,當期行政管理費=100,000*0.15=15,000元,故當期應繳金額為115,000元。
6.分期款項,請依規劃日期或進度繳款,若進度超前至期款剩餘款若低於10萬,聯繫試驗委託廠商,如經費用畢後二個月內未及時繳交下期款項,將暫停執行試驗及給付款項。
7.人事費需外加2.11%雇主負擔補充保費。(例如試驗主持人費用、試驗協調師、受試者交通費、營養費等)
8. 試驗結束後,已繳經費若有扣除應繳金額後之餘款,將無息退還給委託試驗者。
2024/10/21 雙和醫院公告後適用,雙和醫院保有變更之權利。
【備註】
檢體暫存:每盒檢體每年收取5000元管理費
儀器設備費:15,000元/年,包含內容冰箱及離心機保養紀錄提供及使用之費用。